關於檔案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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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檔案月的緣起
檔案是人類文明演進、國家社會發展及文化延續傳承的原始憑證,也是重現歷史面貌的第一手資料,更是國家重要的智慧資產。為提升大眾檔案意識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的國際檔案理事會(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, ICA)自西元(以下同)1970年代末期起即提出檔案週(Archives week)構想,鼓勵世界各國於10至12月間辦理檔案(週)等相關推廣活動;此後,英國、美國及加拿大等地區,積極連結該地域內檔案相關機關,舉辦檔案週或檔案月活動。
2007年,ICA於年度大會上決定以ICA創立之日─每年6月9日,為國際檔案日(International Archives Day, IAD),期望喚起公私部門對檔案保存的重視、促使大眾對檔案及檔案重要性的認識,並提升檔案形象及能見度。
我國檔案月的推動
我國檔案法於民國(以下同)88年公布,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於90年11月23日成立,歷經十數年耕耘,各機關的檔案管理發展已有相當成果,亦累積豐厚而多樣的國家檔案資產。
為響應國際檔案推廣活動,自107年起,定於每年11月舉辦檔案月活動,期望藉由串聯各級機關、學校以及檔案、教育與文化相關機構,透過全國不同地域、不同性質的檔案推廣與展覽活動,希望突破檔案的既定印象,鼓勵民眾主動親近檔案,強化民眾對檔案的認識,進而瞭解檔案的價值與帶動檔案意識的普及。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
111-09-08
張貼日期:
109-08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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